
关于开展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
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省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筑业协会、河南省建筑业协会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南阳建筑工程学校拟于近期举办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注册建造师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是申请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和重新注册的必要条件”的规定,应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对象为:
1、正常延续注册的一级注册建造师;
2、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一级建造师;
3、其他按规定需参加继续教育的一级建造师。
二、培训内容
按照住房城乡和建设部制定的《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教学大纲》和中国建筑业协会制定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选修课教学大纲》的规定,继续教育的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和选修课分别为60学时。必修课集中面授,选修课可在网上学习。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见(见附件1)。
培训地点:南阳市麒麟路27号南阳建筑工程学校。
四、培训费用
1380元/人。
五、结业发证
考核办法:考核成绩为考勤得分与书面测试成绩之和,考勤满分为30分,书面测试成绩满分为70分,总成绩100分。总成绩60分(含)以上为测试合格。完成规定学时、测试合格且在培训期间无重大违纪行为的学员,可评定为继续教育成绩合格。
继续教育成绩合格的学员颁发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印制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
六、培训要求
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及时地做好报名工作,保证各单位人员按时参加,不能遗漏,若不参加培训,执业资格证书将无法延期。希望参加学习人员安排好自己的工作,认真学习,遵守纪律,通过学习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综合管理能力。学员报到时须交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四张。
七、报名方法
参加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的人员,需填写报名表和汇总表(见附件2、3),并携带人员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身份证。
南阳建筑工程学校培训中心联系人:
吴万俊 贾佳 电话:0377-63072165
电子邮件地址:nyww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