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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部门

教务科

教务科工作职责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负责制定和落实教学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编制学期教学计划和安排教师任课;核定教师工作量,总结教学经验;研究提出有关教学管理、专业调整、课程设置、教学改革、改善办学条件等意见,经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学历教育各专业教学计划,制定实施教学质量提高计划、教师进修计划及编制总课程表、教学日历等。
        3.组织教师进行业务学习,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组织召开教学经验交流会、开展教研活动,鼓励教师撰写学术论文或经验材料。积极开展校际合作和教学经验、教学资料交流工作,不断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
        4.负责成人本专科、远程教育的教师任课安排和教学管理工作,负责与联办高校在教学、教材征订与发放、考试等方面的工作联系。
        5.负责审批教师的学期授课计划;组织期中教学检查和专题检查,认真收集、整理学生对教学工作及授课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教学工作的情况,加强信息反馈。
        6.负责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和教学仪器设备的预订、购置、供应工作,组织讲义的编写印制工作。负责建立和保管教学工作有关档案。
        7. 负责全体教师的考核工作,制订教师业务进修计划和参加生产实践的计划,建立科学完善的考核体系,检查教师的教学质量和考核教师的业务能力,及时处理教学事故。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参与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8.负责学生的学业管理。组织学生考试、补考,会同学生科对学生升级、试读、毕业、肄业提出意见;配合学生科对学生的奖惩提出意见。
        9.负责教师工作量的统计核算和教师教学有关津贴的计算、申报、发放工作。
        10.负责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教具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室、体育器材等的管理工作;负责学生读书活动,组织课外科技小组等第二课堂活动。
        11.负责对拟接收(外聘)教师组织进行试讲、考察,提出是否录(聘)用的意见。
        12.负责组织学历教育学生各类实习及毕业设计和答辩,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证书的考证工作。
        13.负责建立和维护学校网站,及时更新内容。负责全校电教设施、计算机、打印机的维护和保养。
        科长:徐明奇   电话:6138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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